將根據以下條款,提供有限硬件保養服務*:

注:所有填寫資料將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而收集、處理及儲存。

  1. 客戶在要求保養服務時,必需出示保用證及購買產品之正本發票,影印或傳真本恕不受理。
  2. 經技術員判斷為非人為損壞,保用期內將免費維修及更換零件。
  3. 以下情形不在保用範圍內:
    • 使用不當、疏忽、火災、電擊等行為或非自然之動作,不當之改裝式未遵照產品所附之說明書進行操作。
    • 消耗零件,如打印機油墨、電池等等。
    • 所有故障維修品送修過程中,儲存於產品內資料之完整性及保密性,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及維修義務。
    • 遭受非維修人員拆卸。
    • 不正常之磨損或摔傷。
    • 遺失購物發票、塗改或發票上沒有購物日期。
    • 購物發票日期在要求維修當日己超過保用年期。
    • 若附於產品上的產品序號曾被更改、刪剷或除去。
  4. 本保養服務只適用於自行攜到服務中心。
  5. 所有資料儲存產品客戶在維修前,需自行將產品之內容儲存備份。冠恒並不提供拷貝或儲存服務。
  6. 於修理時,產品儲存之內容可能被刪除,冠恒將不會預先通知客戶。對於因而引致資料之損失,冠恒一概恕不負責及賠償。
  7. 不論是保養期內或保養期外維修時更新零部件後,損壞之零部件乃屬冠恒所有。
  8. 非保用年期內之產品,客戶須繳付基本測試費。零部件費則以個別產品的廠商建議另計。
  9. 不設上門安裝、檢查、維修或退換的服務,敬請留意。
  10. 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一切條款及細則之最後解釋及決定權,而毋須另行通知客戶。
  11. * 有關產品保養期詳情,請參閱各產品之保養描述。